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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议反腐】网络反腐应纳入法治轨道 
                     
来自: 人民日报  发布: lf
时间: 2013-03-11 #1

“从‘房叔’到‘表哥’,越来越多的‘小鼠标’扳倒‘大贪官’案例出现,标志着网络已成为反腐的新平台、新载体。”“网上举报具备影响大、成本低等优势,但‘躺着中枪’的无辜者也不少。”

10日中午,听完两院报告回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梁胜利代表在驻地餐厅谈起网络反腐问题。他说,互联网越来越普及,一批问题官员在网络反腐中应声倒下。但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充斥着披着“反腐”外衣的谣言,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轨道,势在必行。

“必须引导网络反腐走向理性,走向制度化。”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代表建议,各级司法部门应完善官方网络举报平台,公开处理程序,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别要保证举报人的安全,避免打击报复。

“同时,对恶意中伤、捏造诬陷的不法行为,也要坚决抵制,依法打击。”临时前来代表团驻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委员也参加了讨论。他建议,“应尽快制定网络反腐法,使网络反腐真正有效地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记者 庞革平 谢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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