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室
今天是:
sdwmjw@126.com

需知事项
(一)为提高办事效率,来信人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工作人员将对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如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三)如来信内容可公开,请在来信中注明。
(四)来信人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快速链接

 

新华网:广州官员重大事项申报不实一律先停职 
                     
来自:  发布: lf
时间: 2013-03-21 #1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当地已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当处理办法,对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再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明确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制度。

梅河清说,广州市官员申报事项不仅包括个人收入、房产、汽车、投资等财产信息,还包括婚姻变化、配偶及子女就业等,并明确抽查核实比例为15%。

此外,广州市纪委还建立了有关申报的问责制度。对于不按时申报、不按组织答复意见申报的,限期如实申报,并视情节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拒不服从、情节严重的将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对于虚假申报和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经调查核实确有虚假和隐瞒的,将对其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叶前)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院纪委、监察室 鲁ICP备12030896号

地址:青岛市巨峰路201号  电话: 0532-55761268

本站二维码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