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春节临近,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遵守纪律,保持清正廉洁,根据中纪委关于“两节”期间改进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要求,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做好对离退休人员和困难家庭的走访工作,确保教职工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
四、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学院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以及滥发钱物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本文章最后由 lf 于 2013-1-9 15:07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