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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禁“四风”问题发生的通知 
                     
来自:  发布: lf
时间: 2015-04-30 #1

4月29日,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五一”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四风”问题检查的通知精神。

驻厅纪检组要求各处室、单位,要严明纪律,严禁购买赠送收受礼物、礼金、购物卡、会员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宴请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同时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管理。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我院要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杜绝一切违反上述规定的问题发生,学院公务车辆一律停在南校区校园。

纪 委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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