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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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知事项
(一)为提高办事效率,来信人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工作人员将对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如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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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来信人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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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重要节点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来自:  发布: lf
时间: 2016-09-05 #1

泰安校区党委、纪委,各系部党总支、机关各支部,培训中心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重要成果,在开学、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要节点来临之际,学院各级党组织及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纪律要求,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四风”,党政负责人要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良好态势。

学院纪委、监察室将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处置。

举报邮箱:sdwmjw@126.com

举报电话:0532-55761268;0532-55761269

中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本文章最后由 lf 于 2016-9-5 14: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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