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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来自:  发布: lf
时间: 2016-08-30 #1

2016年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厅党组、纪检组和学院党委、行政的部署和要求,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以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学院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继续协助学院党委做好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工落实实施方案》和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研究下发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上半年牵头筹备召开全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职能处室负责人、系部党总支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设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台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增强职能处室和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检查,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年末,对职能处室、系部和下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职能部门、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向学院党委述职述廉时,要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考评。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四种形态”转化为学院监督执纪的常态。“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三是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都与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要求一脉相承。

三、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检查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纪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邀请专家教授对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进行解析,并组织好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工作。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好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观青岛市反腐倡廉基地警示教育活动和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案例警示教育片工作,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增强廉洁从政从教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抓好重要节点和重要节日的廉政防范提醒教育工作,严防“四风”反弹,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深入推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意见》及学院党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深入抓好师德建设。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不定期抽查检查,防止纪律松弛、工作拖拉和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四 、强化监督监察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深入基层分门别类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全院的党风廉政风险点进行摸排,找出重点防控领域、环节和岗位,做到心中有数;围绕防控廉政风险,督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规范履职用权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干部人事、师资队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招生分配、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运行机制。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发挥纪委委员、各总支和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形成监督监察工作合力。

五、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方针,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和线索,严格分类处置,依纪依规做出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和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诫勉,触犯纪律要及时处理;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实名举报的适时反馈;对构成违纪的及时上报或立案。要坚决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运用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逐步达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目标。

六 、加强学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要狠抓作风转变,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摸清吃透情况;遇事多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要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学院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鲁纪发(2016)2号文件精神,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领导干部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严格工作程序,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严肃查处;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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