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8月2日驻厅纪检组联席会议精神的要求,经学院7月16日和8月4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学院各个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现就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院各部门、单位的所有岗位,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及人员。
二、排查主要内容
岗位廉政风险是指相关人员在履行职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各岗位人员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是指个人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健康情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岗位职责(是指个人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度机制(是指本部门、本单位在权力运行、体制机制、监督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方面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列明表现形式,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三、廉政风险等级评定
廉政风险等级分为三级。一级(重大风险):为发生几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产生违纪违法行为;二级(较大风险):为发生几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产生违章违规行为;三级(一般风险):为发生几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产生轻微违章违规行为。
各部门、单位要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所涉及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几率、危害程度等因素,从两个方面进行评析和确定风险等级。一是分析风险危害和发生几率,着重分析每一项权利发生腐败问题后可能在经济上、政治上造成的后果,及其危害程度。二是开展风险排序。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确定风险等级。
四、完成时限
各部门、单位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含电子版)报纪委监察室(行政楼408)。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55761268(8268)
附件1: 《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学院纪委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