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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常鸣 
                     
来自:  发布: lf
时间: 2012-08-28 #1

警钟常鸣

按语:吴亚平受贿案和陈昌义行贿、受贿案,是近年来商务领域发生的比较典型的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教训深刻。吴亚平、陈昌义从党员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腐败分子,是因为他们长期不重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发生蜕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捞取个人利益的手段。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两个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严格清廉自守,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绝不能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案件再次提醒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各项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生的腐败案件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绊倒在审批门槛上

2011年1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将时任湖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与商贸服务处处长吴亚平刑拘。同年3月1 7日,汉阳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吴亚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没收赃款20万元。同年7月12日、8月1 5日,吴亚平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吴亚平,男,195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原湖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与商贸服务处处长。多年负责成品油零售许可等审批事项。

2010年,武汉市汉阳区城乡统筹办公室韩洪超(另案处理)受人所托,通过时任武汉市商务局调研员陈昌义(另案处理),多次找吴亚平办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但吴均以不符合政策规定予以拒绝。同年6月,韩洪超拿着朋友凑齐的20万元,由陈昌义带着来到吴亚平办公室,开始吴亚平还是拒绝了。韩洪超于是“随意”地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放在了吴亚平的沙发上,并“知趣”的离开了办公楼,留下吴亚平和陈昌义单独商量。陈昌义在和吴亚平寒暄一阵后告辞,走之前示意塑料袋里是“带来的一点礼物”,吴亚平心知肚明,欣然领受。在送走陈昌义后,吴亚平打开塑料袋取出20万元,存入办公室衣柜内,至案发时共消费约5万元。后来该加油站最终因没有独立的土地证,又不符合规划,其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没有获批。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一定的权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也都负责一定的审批事项。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权力是开展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考验党员干部良知、需要谨慎迈过的“门槛”。迈不好这道权力的“门槛”,不仅会损害公众利益,也会成为个人职业生涯和人生平安的“滑铁卢”。面对权力的“门槛”,不少干部在此跌跤,吴亚平就是绊倒在权力“门槛”上的又一实例。这个例子再次告诫我们,面对权力这道“门槛”,要想

坦然迈过,就要有内心的坚守和自我的约束。党员干部只有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腐败现象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才能保持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安全的迈过人生的每一道“门槛”。

机关里的掮客

2011年3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受贿罪,将武汉市商务局原副巡视员陈昌义逮捕。同年11月30日,武汉市商务局给予陈昌义开除党籍处分。2012年5月2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犯受贿罪、行贿罪,判处陈昌义有期徒刑三年,没收赃款6万元。

陈昌义,男,195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市经委市场流通处处长、市商业局规划信息处处长、市商务局机电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处调研员。2009年12月任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据陈昌义的同事介绍,陈是个热衷于帮人办事的人,甚至在别人讨论问题时他都会插进去拍胸脯揽事。从表面上看,陈昌义似乎是个乐于助人的“热心肠”,但事后证明,在每一次帮人办事的背后,陈昌义都作为中间人捞取着个人利益,成为机关里为请托人办事、收取钱财的一名“掮客”。

2003年9月,武汉市某金属加工厂厂长韩某,因本厂被列入“市整治方案拟关闭的钢铁企业名单”,找到陈昌义帮忙,陈昌义当即表示会帮忙协调。此后,陈昌义找专家组、质检部门多方协调,最终将韩某的金属加工厂从关闭企业名单中摘除。为此,韩某先后以搬家贺礼、春节拜年等借口,送给陈昌义人民币4万元。

2006年4月,武汉人刘某为申请典当公司指标,找陈昌义帮忙打招呼。陈昌义把武汉市商务局相关处长和干部约出来吃饭。席问,陈昌义让大家为其朋友申请典当公司提供帮助,并要求提供一份申请典当公司的成功范本。为此,刘某送给陈昌义2万元人民币。

2008年底,武汉某公司负责人张某为办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通过朋友找到陈昌义帮忙,据张某所托的朋友讲,他曾送给陈昌义数万元。2010年6月,陈昌义牵线搭桥找到湖北省商务厅商贸服务与市场运行处处长吴亚平,将张某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现金交给吴亚平,希望吴亚平给予照顾。

2011年初,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根据线索,将陈昌义缉拿归案。至此,陈昌义多年来以公职人员身份从事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才得以浮现水面。

机关干部生活在社会中,总有自己的亲友圈和社交圈,也会遇到老乡、亲友、同学、熟人的各种托付和帮助请求,这本是人之常情。然而,有些机关干部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违法违规办事,充当“掮客”收人钱财,这就触犯了法律底线。2007年颁布的新《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务或者收受请托人财务的,以受贿论处。”

面对他人的托付请求,要学会正确处理。如果我们把握好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事,就能做到“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但如果无原则地办事,甚至个人从中捞取利益,不但帮不了忙,反而会引火上身,待受到法律惩罚后,悔之晚矣!

[本文章最后由 lf 于 2012-8-28 16: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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