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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因私护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自:  发布: lf
时间: 2017-09-19 #1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中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的通知》鲁外职院党字〔28号〕和《中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因私护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外职院党字〔29号〕已经发文实施。请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抓紧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材料。

注意事项: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因私护照管理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9月18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版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院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对本部门(单位)人员所持有的各类因私证照核查登记工作,也要按照文件要求,于9月18日前完成,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院人事处。

2.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10月16日前完成,将岗位职权目录和《系部、处室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含电子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院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请各系部、处室和直属单位在9月5日通知的基础上对排查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出调整,以鲁外职院党字〔28号〕文件要求为准。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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